“低至(到)尘埃”,这个词组今天不经意再次邂逅,而且终于明白了其恰如其分的语境和语义。不怎么谦虚地讲,如果我的确具备某种天赋的话,应该是对于文字组合的敏感性吧,如果自己状态好,能够为一个特定的语境选择别具一格的说法(即文字组合),或许不是最准确的说法,但的确别具一格。遗憾的是,这种天赋并不具备普遍的意义,许多时候甚至还有卖弄和矫情的嫌疑(当然,在特定的语境里这能力是一种欢乐的体验);而且,所谓“天赋”,多少有些飘渺,一旦丧失灵感,语言也重新归于平庸。说到底,我对于语言和文字的驾驭还远未得心应手,依然在破茧的过程中,真麻烦呐...
回到开头那个词组,是形容一段感情中一方卑微的状态的。本来,一段关系,且不论是否是感情,并不存在“公正”这东西;因此,一方为了维系这段关系处于卑微的状态可谓司空见惯。按理说,这是不公正的,如果一方付出了真心却反而陷于卑微的处境,而另一方傲慢冷漠却继续我行我素,这样的对比叫人怎能看得下去?!其实,这便是这个世界的真实,感情尤为如此,想不明白这不公正缘何产生,它只是作为一个冷酷的事实存在着,无视良心的拷问。(这个世道真是可耻...)或许,行为不地道的那一方也有自己那样做的理由,但无论如何,不公正的事实业已存在,有一方挣扎于尘埃之中,可怜的境遇。
我们,纠结于尘埃与冷漠冰山距离的我们,应该不再继续与不公正纠缠,而应当选择面对这不公正的姿态。要么心甘情愿接受,要么决绝地放弃,怎样都好。在这两个选择背后,隐藏着一个事实:两个人并不适合继续相处下去。或许,这才是伏于尘埃中的那个人最不愿意承认的事实。
真可怜,归根到底,这段关系、这段感情本身,并不是自己的梦想啊。
一直在想,那具有传奇色彩的“永恒之梦”真的存在吗?那是在年少时产生的一个完美的梦想,有那样一个人,是作为一个可望不可即的偶像存在着,散发着梦幻般的光芒,让小小的心不断挣扎于欣喜与哀伤之中,怀着这样的波澜起伏走过无数沉吟不已的岁月。在这段鲜为人知的、明媚却忧伤的岁月里,自己是心甘情愿、然而骄傲地站在满是尘埃的谷底,守望着一个最美的梦想。这便是永恒之梦。
能相信吗,有一天,自己真的置身于这个永恒的美梦之中,这是何等的幸运?已经承受不起再度错失的痛苦了,所以,绝对不会松手,尽可能,守护这无与伦比的梦境。